本報訊(記者王雪)10月14日,省公安廳交管局公布9起駕乘人員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傷害案例,并提醒駕乘人員駕乘車輛出行,必須全程全員系好安全帶。
10月13日,張某駕駛重型貨車行至京昆高速公路平陽段416KM處時,與趙某駕駛的重型貨車碰撞,因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帶,兩名駕駛員均未受傷。10月12日,姚某駕駛小轎車行至運城市臨猗縣某路口時,因雨天路滑加之操作不當撞到墻上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駕駛人受輕微擦傷,4名乘客無大礙。10月11日,鞏某駕駛小轎車行至國道241線182KM處時,追尾大貨車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駕乘人員均未受傷。10月9日,姜某駕駛小客車行至大同市云岡區(qū)某路段時,與趙某某駕駛的小客車碰撞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兩名駕駛員均未受傷。10月8日,李某駕駛小轎車行至晉城市陵川縣某路段時,與路某駕駛搭載王某的面包車相撞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兩名駕駛人沒有受傷,王某因未使用安全帶受傷。10月8日,劉某駕駛輕型貨車行至二廣高速641KM+700M處時,因爆胎車輛側翻后撞到中央隔離護欄,因按規(guī)定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未受傷。10月7日,閆某駕駛小轎車行至陵侯高速侯馬北收費站時,因疲勞駕駛撞上路邊護欄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沒有受傷。9月29日,賈某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至省道352線27KM+600M處時,因雨天路滑與路側山體碰撞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未受傷。9月20日,李某駕駛小型轎車(搭載2人)行至太原東二環(huán)高速公路12KM處時,突然撞向防護欄桿,因規(guī)范使用安全帶,駕乘人員均未受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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